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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少事法太保護加害人 司法院擬少年犯前科塗銷分級設1至7年制

時報新聞   2026/03/30 13:28

【時報-台北電】少年犯罪議題近年屢掀討論,《少年事件處理法》是否過度保護加害人、前科紀錄自動塗銷制度是否過於寬鬆,成為檢討焦點。司法院指出,司法院已調整方向,規劃分級制度,包含確定塗銷及一年、三年、五年、七年等不同年限,並依再犯風險進行分級,以符合比例原則。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30日邀請司法院秘書長司法院秘書長、法務部長及警政署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詢,議題涵蓋法院安全與法警職權。

民進黨立委李坤城質詢司法院秘書長高金枝及少年及家事廳長鍾宗霖時,聚焦修法方向,直指現行制度恐難回應社會期待,而且現行制度在案件執行完畢後即自動塗銷刑事紀錄,司法院版本則改採3年觀察期,期間未再犯即可塗銷,但整體仍以時間作為唯一標準,未區分罪行輕重。

李坤城表示,不論民進黨立委或民間團體均主張應依犯罪性質區分處理,重大刑案不宜一律塗銷,應改採動態註記機制,兼顧社會安全與被害人權益。李坤城指出,目前送審版本尚未呈現相關細節,要求司法院儘速提出完整修正方案,並直指現行以時間為主的作法過於靜態,應改採結合犯罪類型與再犯可能性的動態制度,才能兼顧被害人與社會安全。

高金枝回應,現行修正版本確實尚未完全反應重大案件帶來的社會期待,司法院已調整方向,規畫分級制度,包含確定塗銷及1年、3年、5年、7年等不同年限,並依再犯風險進行分級,以符合比例原則。(新聞來源:中時即時 張睿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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