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花鐵高架化 10天內完成同意函協商

【時報-台北電】花蓮鐵路高架化推動多年,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陳清龍、立委陳昭姿7日赴花蓮會勘,聚焦經費分擔、台鐵同意函及可行性研究修正,縣府預計下周送出第3版可行性研究報告。台鐵公司表示,只要縣府補充開發效益等說明,將盡速審查確認。會勘最後決議台鐵與縣府應於10天內完成同意函協商,盼突破目前審查關卡。
花蓮車站南側至木瓜溪堤防約8.5公里鐵道,計畫施作鐵路立體化工程,範圍涵蓋花蓮市及吉安鄉共7處平交道,計畫經費258.68億元,核定後,規畫、設計、徵收約5年,後續施工約8年。花東鐵路雙軌化工程進度已達48.75%,地方盼配合雙軌化工程,將花蓮市區路段直接高架化,降低平交道對交通及安全造成的影響。
陳清龍表示,花蓮鐵路高架化已在中央、地方間討論多年,民眾黨團將協助地方,要求交通部及行政院加速審查、核定,讓計畫盡快往前推進。
縣府建設處長鄧子榆指出,縣府去年9月首次送出可行性研究報告,今年2月遭中央退回修正,要求補充縣議會及台鐵同意函等資料。縣府5月取得縣議會同意函,但台鐵同意函一直未能取得,因此6月30日先送出修正版;交通部9月9日再函復審查意見,目前正依意見修正第3版,預計下周送至交通部鐵道局,希望加快確認程序,不讓同意函成為審查障礙。
台鐵公司副總經理陳宏宗說,台鐵全力支持花蓮鐵路立體化,早在民國110年即曾發文同意。不過,今年重新送審版本的開發效益估算,由原先約2.3億元提高至約11億元,增加近5倍,因此希望縣府補充效益大幅增加原因。相關意見已函復縣府,只要下周提出修正版,台鐵將盡速審查確認。
此外,高架化經費分擔也是此次會勘焦點,鐵道局副局長陳慧君表示,縣府目前版本提出地方僅負擔自償性經費10.19億元,但依鐵路立體化審查作業要點,仍應完整計算用地費、自償性及非自償性經費等依法應負擔金額;若希望爭取更優惠分擔條件,可於行政院核定時再專案協商。
對於中央要求重新檢視效益,陳昭姿直言,公共建設不能只看投入多少、能回收多少,「效益不是只有數字」,她認為,鐵路高架化除土地開發及營運收益,也涉及交通安全、城市發展、居民生活便利與環境改善,甚至可能帶動花東長期發展,這些價值不能完全以金錢衡量。(新聞來源:中國時報─王志偉/花蓮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