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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社會》台胞各項證件申領 國台辦說分明

時報新聞   2025/12/03 11:39

【時報-台北電】大陸國台辦發言人張(日含)3日於記者會上說明,台胞多種證件請領條件、流程及所需資料。

她也提醒,除辦證機構收取證件工本費外,任何非官方機構和人員以代辦、中介等名義提供有償服務均違法違規,要妥善保管好自身證件及防範個資外洩。

台灣居民居住證,是大陸相關主管機關專為滿足台胞在大陸學習、工作、生活便利化需求的識別證,不能用於出入境。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即可申請,並交驗台胞證。

台灣居民定居證,是發放給經批准來大陸定居落戶的台灣居民到定居地戶口登記機關辦理常住戶口登記手續的證明。自去年年1月1日起,大陸出入境管理部門實施鼓勵台灣居民來閩定居落戶政策,支持台胞在閩定居落戶實現「願落盡落」。

最後是大陸居民身分證,台灣居民回大陸定居的,在辦理常住戶口登記時,應申請領取居民身分證。台灣居民持《批准定居通知書》及《台灣居民定居證》到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辦理常住戶口登記後,申領流程與本地一致。(編輯:廖小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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