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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郵輪旅客人次創新高 交通部祭3箭保障旅客權益

時報新聞   2025/12/05 16:30

【時報-台北電】今年我國郵輪進出港旅客預計突破113萬人次,不僅超越疫情前105萬人次水準,更創歷史新高。郵輪旅遊夯,交通部祭出3項旅客權益保障措施,除已指定航港局擔任郵輪主政機關,並要求以母港營運的外籍郵輪公司須在台設立分公司或委託我國籍船務代理業負責處理消費爭議案,同時正完備郵輪定型化契約相關規範。

據統計,去年郵輪有414艘次,進出港旅客90萬人次,其中外籍旅客有31.6萬人,國籍以日本居多。依目前郵輪預報資料顯示,今年郵輪來台將超過560艘次,可恢復至疫情前108年671艘次的8成5,進出港旅客人數也可望超越108年的105萬人次,約達113萬人次。

交通部航政司長韓振華說明,郵輪旅遊產品涵括食、宿、遊、購、行,非屬單純的運輸服務範疇,郵輪消費關係更是涉及旅客、旅行社與郵輪公司三方,日前曾發生因郵輪故障而衍生的消費爭議,為強化旅客權益保障,交通部長陳世凱責請政務次長陳彥伯及常務次長林國顯共同邀集航港局、觀光署及部內相關單位召開整合協調會議。

交通部將推動3項精進作為,韓振華表示,第一項為指定航港局為郵輪主政機關,負責整體協調與督導,未來如發生重大消費爭議案件,也將會同觀光署成立「郵輪消費爭議處理小組」,邀集相關消費者保護機關、旅行社、郵輪公司及船務代理共同研議處理;同時要求航港局及觀光署建立郵輪消費爭議資訊揭露機制,定期於官網消費者保護專區公告相關消費爭議案件統計與處理情形,使郵輪旅客能即時掌握相關訊息,提升資訊透明度。

郵輪運能量體龐大,主流型郵輪少則2000名旅客,多至5000至6000名旅客。韓振華說,為有效處理郵輪消費案件,第二項是要求郵輪公司自115年1月1日起,如在台以母港營運載運旅客,應設立分公司或委託我國船務代理業負責處理消費爭議案件,強化在地責任、落實在地管理。

韓振華提到,第三項是全面檢討完備郵輪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範,觀光署目前雖已訂定「郵輪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但主要適用於團體旅遊,針對多數郵輪旅客屬於未派領隊的個別旅遊型態,觀光署已研議增訂「郵輪國外個別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預計今年底前提出相關草案。

此外,針對郵輪公司直接銷售或是委託旅行業代售的郵輪產品,航港局已研訂「郵輪船票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目前草案已送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審議中,最快115年可上路。

韓振華說,在前揭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尚未完成訂定前,觀光署已先訂定「郵輪艙房販售協議」,並已於114年11月19日函請旅行業者落實辦理,俾維護郵輪旅客權益。

韓振華說明,定期化契約主要比照一般出國型態訂定,像退費規定,旅客解除契約若在90天前,須賠償20%費用、若在60至89天賠償40%、32至59賠償60%、16至31天80%、15天以內100%,另若郵輪故障等可歸責於業者的原因造成行程延誤,即可按日請求賠償,目前草案是全部旅遊費用除以旅遊日數,延誤逾5小時以一天計算。

此外,因天候等不可歸責雙方因素,雙方要解除契約,不需負損害賠償責任,若旅行社已支出必要費用,可扣除後退款給旅客。不過韓振華強調,此案還要經消保處審查,以最終審查結果為準,業者若違背,即依消保法處理。

韓振華表示,115年郵輪來台目前預報已有600艘次,其中17萬噸級地中海榮耀號也將於115年3月以高雄為母港首航高雄,成為高雄港有史以來最大噸位的國際郵輪,另台中港亦將於疫情後再度迎來國際郵輪包括海洋富士、島嶼天空、奧德賽停靠。(新聞來源:中時即時 蔡明(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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