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廠設實驗室 掛牌就好?
食品藥物管理署表示,依食安法規定的自主檢驗,38家上市櫃食品業者須於本月10日完成實驗室設置。(圖為義美食安實驗室,本報系資料照)
食安又有新制,食品藥物管理署昨表示,依食安法規定的自主檢驗,38家上市櫃食品業者須於本月10日完成實驗室設置,業者目前都已完成設置。明年底前會再增200家、資本額1億元以上業者納管。
修食安法補漏洞 原料也列管
由於食藥署僅規定須設置實驗室,對於規模、檢驗項目都沒有要求,引來學者批評,業者只要找個房間,掛上「實驗室」的牌子即可,提升食安效果有限。
首波納管對象的38家大廠,食藥署食品業管理科長吳希文表示,包含統一、愛之味、聯華、黑松、味王、味全、泰山等38家都已設置完畢。
至於下一波要設實驗室的,包含資本額1億元以上且具有工廠登記的食用油、肉品、乳品、水產品、麵粉、澱粉、鹽、糖、醬油及茶葉飲料等10類民生大宗物資製造、加工、調配業者。
吳希文說,若業者沒有自主檢驗能力,仍可委託民間檢驗機構。以茶葉飲料為例,須強制驗生菌數、重金屬、農藥殘留等,因農藥殘留檢驗技術高、設備貴,可能部分業者會委外辦理,實驗室中不會購買這個儀器。
然而因為食藥署對廠商設實驗室的規模及檢驗項目沒有規範,引來學者的批評。台大食安中心執行長許輔表示,自主檢驗屬一級品管,但不該只限於實驗室設置和檢驗,以目前的狀況來說,業者只要找個房間,掛上「實驗室」牌子,買些儀器放進去,就過關了,產品檢驗工作還是可以外包,法規管理強度不夠,實驗室的功能、檢驗內容、標準都要列出來,逐一要求業者。
事實上,38家上市櫃食品廠雖都有實驗室,但「等級大不同」,以食品龍頭統一為例,2011年起即在國內各廠區相繼設立實驗室,已設置3個國家級實驗室、6個經全國認證基金會(TAF)認證的實驗室,並聘有200多名專職人員,平均每年編列5000萬元預算汰換設備及儀器;去年更宣布斥資10億元,在台南總公司興建食安大樓,預訂明年啟用。
但有業者認為,食品公司畢竟不是研究機構,公司內部所謂的實驗室等級,並未樣樣與坊間專業實驗室看齊,必要項目只要委外檢驗即可,才不會造成資源浪費。(中國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