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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國道火燒車案偵查終結,檢:司機自焚拉整車人陪葬

時報新聞   2016/09/11 10:12

【時報-台北電】國道火燒車釀成26死意外,桃園地檢署10日公布偵結報告,認定遊覽車司機蘇明成因官司纏身情緒低落,潑汽油自焚縱火造成26死,但蘇明成已死亡,全案不起訴。襄閱主任檢察官王以文表示,傳喚52人多次搜索,並在蘇家中找到關鍵購買汽油發票及家屬勸阻的語音檔曝光,證明蘇欲輕生動機,拉了整車陸客陪葬。

   隨全案偵結,桃檢昨更改其他25名罹難者死因,相驗死亡證明書從「意外」改為「他殺」,24名罹難陸客部分交由交通部觀光局轉送給陸客家屬。

   檢察官罕見對此案偵結註解:「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無論生與死,而我們只能憐憫。」

   預先買油 監視器全都錄

   蘇明成所屬玫瑰石通運公司負責人林靖樺獲悉檢方偵結內容後表示,整起事件都是蘇個人行為,公司沒辦法事先預防,將全力協助罹難者家屬賠償及保險理賠。

   檢方查出7月14日下午5點54分蘇明成穿黑色上衣到嘉義市信義加油站為遊覽車加油,事隔不到3分鐘,他換成淺色上衣,頭戴草綠色軍用迷彩帽,右腰間繫深色腰包,手持白色空桶步行到順力加油站,花193元買8.36公升92無鉛汽油,再以600毫升的寶特瓶分裝成5瓶,2瓶放在駕駛艙導遊座後方,3瓶放在緊臨遊覽車油箱的下層行李艙,晚間再換黑色上衣入住飯店。

   早想尋死 家人勸阻無效

   15日他將客人送到高雄飯店後,返三民區的家中留宿一晚,並將發票放在家裡,此為他買油自焚的關鍵證據。家屬得知他想輕生,原本不太聯絡,但17日一天就連絡達23次,他姊姊甚至傳簡訊「你千萬不要想不開,上有老下有小...」雖然簡訊遭刪除,但仍被還原。

   導遊鄭焜文18日晚將手機忘在車內,他狂打自己電話卻不打蘇明成的,還向林靖樺告狀,林靖樺打電話給蘇,蘇向家屬抱怨遭陷害,公司要他滾蛋,19日上午將陸客載到昇恆昌購物後,開車到行忠路喝悶酒,期間家屬打來勸說,導遊找不到司機與遊覽車,又跟林靖樺抱怨,林撥通電話後,二度責罵蘇。

   工作紛爭 引燃最後怒火

   此時已喝醉的蘇明成車開到國道上後,研判將汽油淋在自己頭上、身上及駕駛艙旁,最後用打火機點燃自焚,檢方研判,他烈焰著身而無法駕駛,身體四度燒傷100%,頭蓋骨都爆開,雙手燒熔,左腳斷裂,血液中僅含有少量一氧化碳血紅素7.5%,與其他25人含25%~90%不同,而他酒精濃度高達1.075毫克,估算火燒車前2小時內陸續喝下高濃度高梁酒。

   消防局鑑識報告指出,遊覽車前側第一階有香菸殘跡,桃檢原本懷疑是否電器引火引發火燒車,經實驗,駕駛艙起火點為「熱熔痕」狀態,顯示未通電,且不可能同時有兩個迴路通電,排除電線走火。

   至於安全門是否加裝暗鎖,檢方相驗時車門旁有兩罹難者,救援警員及司機也曾敲打安全門,禮儀人員搬運時也可能觸碰,無法判定當時是否上鎖。

   蘇明成大女兒蘇于寧獲悉桃園地檢署偵結內容,頗為不屑說「不予置評」,記者追問她關於蘇明成被當成殺人凶手,她略顯激動說「我們很冤枉,太冤枉了。」

   (自殺防治專線0800788995)(新聞來源:中國時報─甘嘉雯、楊宗灝、郭韋綺/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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