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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桃園管制車輛排放PM2.5,元旦上路

時報新聞   2017/01/01 09:26

【時報-台北電】設籍桃園市柴油大客及大貨車目前超過2萬1000輛,二行程機車約12萬輛,桃園市府制定《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元旦起施行,針對交通工具制定3大面向管制措施,包括畫設空氣品質淨區、市區公車逐年汰舊、老舊柴油車強制檢驗,期盼降低交通工具排放之PM2.5,有效改善空氣品質。

 環保局長沈志修表示,桃園市已於2015年試辦畫設4處空氣品質淨區,為桃園中壢台1線、桃園國際機場、慈湖、小烏來風景區,未來會逐年限制高汙染車輛進入,並加強路邊攔檢,輔以車牌辨識系統及目視判煙作業,以達管制效果,2017年起將分階段禁止高汙染的一、二期老舊柴油車及二行程機車進入各空氣品質淨區範圍。

 考量市區公車排放廢氣對民眾健康影響甚鉅,市府亦持續輔導市區公車業者,改用較新車輛,全面汰換車齡10年以上老舊客運車輛,同時搭配補助方案,電動巴士每輛補助150萬元,每座充電設施補助50萬元,桃園市現有53輛電動巴士,近期將再增加15輛掛牌營運,數量全國第一。

 另外,桃園市因為加碼補助淘汰二行程機車至2000元,以及加碼補助新購及汰購電動二輪車最高達3萬1000元,於2016年度二行程機車補助汰舊率9.2%,電動二輪車市占率2.9%,居六都第一,且民眾反映良好,未來亦會持續辦理。

 柴油大客、貨車目前並無年度定期檢驗規定,為有效管制柴油車排煙汙染,環保局將不定期通知1999年7月1日以前出廠之柴油大客貨車及小貨車,於指定期限內,至指定地點檢驗排氣,倘違反規定者,將處小貨車所有人1萬元,大客貨車6萬元罰鍰。(新聞來源:中國時報─記者甘嘉雯/桃園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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