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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紙爆內訌 簡鴻文董座恐不保

中央社新聞   2017/01/19 20:22

(中央社記者韋樞台北2017年1月19日電)台紙(1902)

爆內訌,監察人陳如舜今天依公司法,在3月13日召開

2017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討論解任董事長簡鴻文職務

台紙總經理余美玲表示,此次由監察人召開股東臨

時會,主要因為和高山國際投資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簡

鴻文無法在董事會內取得多數董事信任與支持,甚至無

視多數董事的職權行使,在主席職責怠惰與嚴重違反公

司治理的情形下,為維護台紙公司與全體股東權益,迫

於無奈由監察人召開股東臨時會解任指派現在董事長法

人董事。

余美玲指出,台紙公司原本1月20日應由簡鴻文依

第22屆第17次董事會臨時動議決議召開第18次會議,公

司內包括余美玲在內四名董事與監察人並於1月9日聯名

函請台紙公司及簡鴻文將「解任董事長」暨「補選董事

長」兩議案列入第22屆第18次董事會議程。

結果簡鴻文視監察人及多數董事的提案為無物,拒

不將這兩議案列入第18次董事會議程,更刻意在今天臨

時通知取消原訂 1月20日召開的董事會,百般阻撓董事

會召開與多數董事的合法提案,因此已無法在董事會內

取得多數董事信任與支持,不適於再擔任台紙公司董事

長及董事職務。

陳如舜表示,為了台紙公司利益及尊重全體股東權

益暨發揮監督機關功能,有立即召集股東臨時會討論解

任簡鴻文董事職務的必要,因此依公司法第220條規定

召集台紙公司3月13日106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討論解

任簡鴻文的董事職務案。

余美玲指出,台紙受國際紙與紙漿市場價格壓力下

營運大幅衰退,2016年全年營收達新台幣43.45億元,

年減30.46%,累計2016年前3季稅後淨利1.2億元,年減

39.25%,EPS僅0.27元,大幅年減41.3%。

余美玲說,台紙新經營團隊自接手以來對各經理部

門要求比起過去嚴謹甚多,但簡鴻文因一人身兼兆豐證

券董事長與券商公會理事長等多項重要職位,長期以來

分身乏術,無法代表公司確保各經理部門落實董事會的

決議,且經常擱置董事會重大議案,尤其台紙轉型計畫

由簡鴻文所提出,後續卻不親力親為主導推動,讓董事

會成員頗為失望,因此不得已採取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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