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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廳服務費 陳宜民修法納入工資

中央社新聞   2017/03/26 20:25

(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2017年3月26日電)中國國民

黨立委陳宜民今天表示,將提案修正勞基法,明訂勞工

的「工資」應包括服務費、清潔費,讓服務費、清潔費

實質回饋在勞工身上。

陳宜民下午受訪表示,國內部分餐飲業者會向顧客

加收5%至10%的服務費,多數雇主沒有將服務費收入直

接分發給員工,反倒進入自己口袋,讓服務費成為店家

變相加價的手段,他將提案修正「勞基法」,明定勞工

「工資」應包含服務費、清潔費,希望讓辛苦服務顧客

的勞工,獲得應有報酬。

陳宜民在提案說明中表示,台灣目前餐廳相關從業

人員約有80萬人,部分店家銷售商品、提供餐飲服務時

,會加收5%至10%不等的服務費,但雇主卻從未將服務

費給予工作人員分成。

陳宜民說,勞基法規定,工資是勞工因工作獲得的

報酬,由雇主發給;顧客「自願性」給予的小費,不屬

於工資範圍,但店家以固定比例,向顧客強制收取的服

務費,則應定義為「工資」。

他說,部分餐廳或KTV業者,甚至會巧立名目收取

「清潔費」,這項額外收入,同樣沒有發給員工,因此

這次修法也將清潔費納入工資一環。

陳宜民表示,如果勞工服務特別好,顧客給「小費

」,沒有人禁止,只是目前店家提供服務收取5%至10%

服務費,希望透過修法能夠實質回饋到勞工身上,修法

案已完成連署,希望周二(28日)程序委員會能夠列入

議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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