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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雄三誤射案,監院通過彈劾海軍9將校

時報新聞   2018/02/23 17:01

【時報-台北電】前年發生雄三飛彈誤射事件,造成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監察院今天針對本案第二度召開彈劾審查會,11名新監委首次行使彈劾權,通過彈劾金江艦艦長林伯澤少校、副艦長林清吉、海軍131艦隊部艦隊長胡志政少將等9人,全案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金江艦2016年7月1日在海軍左營軍港誤射一枚雄三飛彈,擊中在澎湖海域作業的高雄籍翔利昇漁船,造成船長黃文忠死亡、同船3名船員受傷,監察委員包宗和、王美玉、仉桂美申請自動調查。去年七月監察院召開彈劾審查會,涉案9名將校皆未通過彈劾。時隔半年多,監委人數補齊後,今天再度召開彈劾審查會,並由新委員行使第一次的彈劾權。

提案監委包宗和指出,被彈劾人林伯澤、林清吉、胡志政、海軍131艦隊部作戰科科長李連仁、海軍艦指部作戰處處長林明華未依法善盡監督及安全訓練責任,導致金江艦工作紀律廢弛,在甲操測考當天違反安全規定領取過量火線安全接頭,並裝接真彈進行測試,又無幹部於現場督導,任由中士高嘉駿獨自一人在作戰模式操作,導致誤射飛彈。

包宗和並說,林伯澤、林清吉未符規定申請甲操測考,李連仁及海軍131艦隊部作戰科作戰訓練官許秉立卻未確實審核甲操測考申請人資格,且未經逐級呈核並經批准,就將甲操測考報進名冊送艦指部。另外,海軍教準部測考中心被彈劾人李光敏、史建斌、曾紀郎怠行職務督導不周,未能依據安全守則確實檢查,即時糾正受測單位錯誤,有重大違失。

監委認為,這次的事件並非偶發,而是長期的組織失靈累積下來的必然結果,反映出海軍因循苟且、便宜行事的態度,且紀律跟訓練都出了很大問題,期望海軍能記取教訓深切檢討,恢復聲譽。

海軍司令部發布新聞稿回應,自前年發生雄三飛彈誤射事件後,從司令至各業管層級,第一時間即勇於承擔錯誤,虛心檢討肇因,並將7月1日訂為「海軍檢討日」,務必杜絕類案再生。有關人員疏責部分,均已完成行政檢討,依規定核予適當懲處,未來定當記取本案教訓,更加戮力戰訓本務工作,以不負國人期望。(新聞來源:中時 鄭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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