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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台灣大、亞太電4G漫遊獲准

時報新聞   2019/07/18 08:49

【時報-台北電】台灣大、亞太電4G漫遊,NCC准了!NCC委員會議17日審議通過台灣大、亞太電的4G事業計畫書變更案,有條件通過兩家公司4G漫遊,創NCC核准國內4G借網漫遊先例。

 NCC表示,由於《電信管理法》已修法通過並允許電信業者「共頻共網共建」,亞太電信這次申請在86個偏鄉透過台灣大網路提供漫遊服務,NCC因此有條件通過台灣大與亞太電的事業計畫變更申請。

 NCC平台事務處副處長蔡國棟表示,兩家公司未來仍須呈報網路建設計畫變更申請,完成相關網路設備之審驗之後,台灣大才能提供亞太電信漫遊服務。

 NCC有條件核准兩家公司4G漫遊的附負擔不同,綜合規劃處處長王德威指出,台灣大必須在官網揭露亞太電信漫遊服務的承諾事項,包括提供給台灣大、亞太電信的4G用戶網路服務無差別待遇。亞太電信則必須在未來在86個偏鄉4G漫遊服務開通後,以簡訊告知用戶「可能使用台灣大網路」,「數據漫遊切換可能有短暫連線中斷」,及「透過台灣大數據漫遊不需要另外申請,也不會有額外費用」等資訊。

 亞太電信4G開台時,因為未經NCC核准借用台灣大哥大網路,截至目前,NCC已對兩家公司累計罰款達1,470萬元。

 由於這是自2015年4G開台至今,NCC首度核准兩家公司網路漫遊,意義不凡,不過,除亞太電信申請獲准的86個偏鄉地區外,其它未申請4G漫遊也未獲核准的區域都屬違法,NCC強調,違法漫遊、還是會對兩家業者再開罰。(新聞來源:工商時報─林淑惠/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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