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A+

《交通》北市充電格位6月起實施「差別費率」 每小時最高60元

時報新聞   2021/04/20 15:08

【時報-台北電】台北市電動車數量日益上升,今年數量更為去年2倍、達4233輛,交通局停車管理處也逐步增加自營公有車場的電動充電車格,至今已有368格。停管處長李昆振表示,預計6月開始實施電動車停車費的差別費率,首波將有10家停車場跟進,充電車輛每小時將加收10元,若停車不充電則再加10元,若以汽車每小時40元計算,電動車格每小時最高收60元。

台北市長柯文哲年初也說,北市公有停車場為服務電動車,近年也陸續建置電動車位,截至去年為止,僅完成設置345格,數量上仍不足市民使用,必須加緊趕工,但他也要求電動車停車收費應採差別費率,才能提升格位周轉率,否則車主都外出充電,就不會留在家充了。

市府交通局今早赴議會交通委員會工作報告,議員王鴻薇也對此質詢今,指電動車現已達4000多輛,未來也會快速成長,柯文哲年初曾說實施差別費率,讓車格周轉率提升,且電動車格位嚴重不足,也會被占用,因此詢問這項政策何時上路。

李昆振指出,首先電動車格將設置智慧地鎖,能自動辨識該車是否為電動車,一般油車將無法停放,市府正在調整、修改自營公有停車場的充電裝置,預計6月就能在10個公有車場實施差別費率,其餘39個則會在年底全面實施。

李昆振解釋,差別費率的算法為,除原有停車費外,充電車輛1小時須多收10元,若停車沒充電就要再加收10元,目前公有車場的汽車費率為計時,1小時約為30元至40元,若以最高金額40元來算,停車加充電須付50元,停車沒充電則為60元。

至於在外充電是否比較貴?李則說,一般來說,在家充電1小時可充7度,1度為3塊,等於1小時要花21元,但外出充電1小時最少要付40元,費用差別相近1倍,期差別費率政策能提高周轉率,不讓部分民眾佔用車格。(新聞來源:中時即時 黃婉婷)

注目焦點

推薦排行

點閱排行

你的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