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A+

《交通》112年汽燃費最晚明年1月2日繳納 過期恐遭罰3000元

時報新聞   2023/12/01 12:01

【時報-台北電】注意,112年汽燃費繳納期限為113年1月2日,逾期未繳恐遭罰300~3,000元罰鍰,車主收到通知書記得盡速繳納。據臺北區監理所今日公告,未繳納112年汽燃費的車主要注意囉,板橋監理站已於112年11月30日寄發雙掛號催繳通知書,繳納期限為113年1月2日,車主收到後可持單至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等超商繳款,或至金融機構、郵局繳納,也可透過監理服務網、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一卡通MONEY、元大銀行、永豐銀行、街口支付、嗶嗶繳、悠遊付、全支付、蝦皮購物及橘子支付等APP查詢繳納,若逾期未繳納,將依公路法第75條規定處新臺幣300~3,000元罰鍰,欠費後續將移送強制執行。

對於接到民眾反映因工作或搬家緣故無法收到繳納通知書,臺北區監理所板橋監理站建議,民眾可申辦約定帳戶轉帳代繳或電子繳款單,環保e化有效率,確保繳費訊息不漏接。(編輯:李慧蘭)

注目焦點

推薦排行

點閱排行

你的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