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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櫃:瑞興銀(5863)董事會決議,112/6/14召開股東常會

財訊新聞   2023/03/13 07:29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2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召開方式:視訊輔助股東會)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3/10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2/06/14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徐州路46號,市長官邸藝文沙龍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視訊輔助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一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

2.審計委員會查核一一一年度決算報告與內部稽核主管之溝通情形。

3.一一一年度員工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4.修訂本行「董事會議事規則」報告。

5.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東對本行今年股東常會有無提案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行民國一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提請 承認案。

2.本行民國一一一年度盈餘分派,提請 承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無。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4/16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6/14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因最後過戶日112年4月15日適逢星期

例假日,故現場過戶請於民國112年4月14日16時30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新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66-1號11樓)

,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2年4月15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

。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

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二)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常會

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持股

滿一仟股以上之股東,其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常會前三十日寄送各股東,屆時未

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身份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

人新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辦(電話:02-23118787)。

(三)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擬定112年4月7日上午9時00分起至112年4月17

日下午5時00分止為受理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提案期間,

受理提案場所:本公司(地址:台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二段133號6樓,

電話:02-25575151分機2943)。

(四)銀行法第25條、第25條之1之相關法令措施宣導報告。

1.依銀行法第25條第2項規定,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同一銀

行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5%者,自持有之日起10日內,應向金融監督管

理委員會申報,並副知本公司;持股超過5%後累積增減逾1個百分點者,亦同。

2.依銀行法第25條第3項規定,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擬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同一銀

行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10%、25%或50%者,均應分別事先向金融監督

管理委員會申請核准,並副知本公司。

3.所稱同一人及同一關係人之定義,以及不計入持股之情形,悉依銀行法第25條

之1規定辦理。

4.相關法令宣導簡介,可參考本行網頁(www.taipeistarbank.com.tw)法定應揭露

事項專區。

(五)本次股東常會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112年5月15日至112年6月11日

止,請逕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e票通」網頁,依相關說明

投票。【網址:www.stockvote.com.tw】

(六)召開視訊輔助股東會相關說明:股東欲以視訊方式參與者,應自112年5月15日起,

至遲於股東會二日前(112/6/11前),於集保公司股東e票通平台

(網址:https://www.stockvote.com.tw/evote/index.html)辦理註冊及登記;

徵求人或受託代理人,欲以視訊方式參與會議者,應填寫徵求人及受託代理人登記

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意願書,並於112年5月15日起至112年6月11日下午四時前,

送達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新光證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

66-1號11樓)辦理登記,並於股東會當日辦理報到、觀看直播、文字提問及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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