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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櫃:群登(6403)董事會決議,113/6/18召開股東常會,擬全面改選董事

財訊新聞   2024/03/26 16:41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26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6/18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82號二樓(翰品酒店萌發廳)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一一二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3.本公司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一一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一一二年度虧損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解除新任董事(含獨立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限制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全面改選董事七席(含三席獨立董事)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4/20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6/18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股東常會受理股東之提案相關事宜如下:

(一)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

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 。

(二)提案受理期間︰113年4月9日起至113年4月19日。

(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

(三)受理提案處所:群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新北市樹林區博愛街242號9樓)電話:(02)8685-9877。

(四)提案之審理標準及作業流程:

一、提案資料審查標準:

1.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為限,提案超過一項者,

均不列入議案。

2.股東所提議案以三百字為限,超過三百字者,該提案不予列入議案

3.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公司依第一百六十五條第二項或第三項停止股票過

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二、提案資料審查作業流程:

1.股東於提案權受理期間以書面方式向本公司財會處提出。

2.於受理期間截止日後二日內公告提案內容。

3.董事會依上述審查標準審查股東提案。

4.公司於董事會決議後二日內或股東會召集通知日前(以上開日期孰

前者為準),公告董事會審查提案之處理結果及未列入議案之理由。

5.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本條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

對於未列入議案之股東提案,董事會應於股東會說明未列入之理由。

6.於股東常會後二日內公告決議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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