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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股:大略112年Q4經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加繼續經營存重大不確定性查核報告

財訊新聞   2024/03/28 15:53

公告本公司112年第4季經簽證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加

繼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之查核報告

1.事實發生日:113/03/28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查核意見

大略國際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西元二○二三及二○二二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西元二○二三及二○二

二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

變動表及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包括重大

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合併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

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

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

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大略國際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西元

二○二三及二○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西

元二○二三及二○二二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

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

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

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

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大略國際控股

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

。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

核意見之基礎。

繼續經營有關之重大不確定性

如合併財務報告附註一所述,大略國際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

司截至西元二○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待彌補虧損為新台幣

331,696仟元,達實收資本額73%,且負債比率為77%,流動比率

為63%,流動負債超過流動資產達新台幣54,809仟元。大略國際

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已於附註一說明其欲採取之因應措施

,惟其繼續經營之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本會計師未因此修

正查核意見。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大略國際控股有

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西元二○二三年度合併財務報告之查核最為

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告整體及形成查核

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

見。茲對大略國際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西元二○二三年度

合併財務報告之關鍵查核事項敘明如下:

資產減損之評估

有關資產減損之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十一)非金

融資產減損;資產減損之會計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請詳合併

財務報告附註五(二);資產減損之相關揭露,請詳合併財務報

告附註六(七)。

大略國際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西元二○二三年十二月三十

一日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及使用權資產佔資產總額70%,管

理階層應依國際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六號「資產減損」之規定

,於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及使用權資產具有減損跡象時,評估

資產之可回收金額是否低於帳面價值。管理階層評估過程包含

辨認現金產生單位及其減損跡象、決定評價方式、設定重要假

設及計算可回收金額等,而現金產生單位之辨認、減損跡象之

評估與可回收金額涉及未來年度預算估列,皆須仰賴主觀判斷

,係屬具有高度估計不確定性之會計估計,故資產減損評估為

本會計師執行合併財務報告查核重要關注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

‧評估管理階層辨認可能減損之現金產生單位及內外部減損跡

象。

‧取得管理階層自行評估之資產減損評估文件,評估管理階層

所使用之預測方法及其折現率之適切性。

‧分析現金流量實際數與預估數之差異,以及評估未來現金流

量所使用之關鍵假設。

收入認列

有關收入認列之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十二)

收入認列,收入之相關揭露,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六(十七)

收入。

大略國際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為飯店經營業

務、婚宴及婚慶策畫服務及會務服務,由於營業收入係合併財

務報告之重要項目之一,且為財務報表使用者所關切事項,因

此,收入認列為本會計師執行合併財務報告查核重要的評估事

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

‧瞭解及測試收入認列有關之內部流程及相關控制。

‧瞭解主要收入之形態及交易條件,以評估收入認列時點是否

適當。

‧選定財務報導日前後一段期間,核對收入交易記錄及各項憑

證,以評估相關交易是否認列於適當之期間。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

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

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告,且維

持與合併財務報告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

報告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大略國際

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

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大略國

際控股集團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

他方案。

大略國際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

負有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告整體是

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

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

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告存有之重大不

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

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告使用者所作之經

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

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告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

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

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

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2.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

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大略國際控股有限公司及其

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3.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

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4.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

之適當性,以及使大略國際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繼續經營

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

,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

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報告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

報告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

。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大略國際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

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5.評估合併財務報告(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

容,以及合併財務報告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6.對於大略國際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

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告@表示意見。

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

合併財務報告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

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

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

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

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

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大略國際控股有

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西元二○二三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查核之關鍵

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

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

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

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3.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德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4.簽證會計師姓名及核准簽證文號1:林兆民金管證審字第0980054543號

5.簽證會計師姓名及核准簽證文號2:史岱平金管證審字第1110360121號

6.會計師查核(核閱)報告日:113/03/15

7.因應措施:

(一)營運計畫:開發新展會平台合作開發新住房客源,並持

續推廣原有線上銷售業務提高住房率及平均房價。

(二)降低成本計畫:控制子公司成本費用,降低不必要支出

,合併採購降低成本,以增加未來現金流量。

(三)財務支援:以私募方式辦理籌資,充實營運資金及因應

公司長期營運發展所需。

本公司管理階層認為,透過上述規畫之執行將能有效降低

營運成本,改善經營績效及財務結構,並配合大股東之支

持,本公司應可因應未來營運之資金需求,故合併財務報

告仍按照繼續經營假設之基礎編製,並未因上述流動性風

險發生之可能性而有所調整。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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