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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會:佳和(1449)決議辦理現增發行新股1430萬股,發行價格暫定每股14元

財訊新聞   2024/04/23 07:28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4/22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總金額:新台幣143,000,000元,股數14,300,000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10元

8.發行價格: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之發行價格暫定為每股14元,係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

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第六條規定訂

定,實際發行價格擬請授權董事長,俟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案經金管會申報生

效後,視當時市場狀況及依相關法令規定與證券承銷商議定後辦理。如每股發行 

價格因市場變動而調整,致募集資金不足時,將另以銀行借款或自有資金支應不

足之差額,若致募集資金增加時,則作為償還銀行借款之用。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

依公司法第 267 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之10%,計1,430,000股由本公司

員工認購

10.公開銷售股數:

依證券交易法第 28 條之 1 規定,提撥本次發行新股總額之10%,

計1,430 ,000股採公開申購方式對外公開承銷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

發行新股總額之80%,計11,44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股

東持股比例認購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其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原股東在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拼湊成整股認

購,並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員工及原股東放棄認購或拼湊後仍不足一

股之畸零股部份,擬請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並採無實體發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現金增資計畫有關之發行金額、發行股數、發行價格、發行條件、計畫項目、

資金運用進度及預計效益,暨其他有關本次現金增資之事項,如遇法令變更、經主

管機關修正或券商公會指示或要求,或基於營運評估或因應客觀環境需要而須修正

或調整時,或有其他未盡事宜,擬請授權董事長得視實際情況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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