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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公布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中央社新聞   2014/12/22 14:16

(中央社台北2014年12月22日電)中國大陸今天公布不

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將於2015年3月1日起施行。分析認

為,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的建立,有助徵收房產稅;也

有助查證更多可能與腐敗有關的不動產交易。

華爾街日報報導,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提出建立統

一的不動產登記訊息管理平台,有關個人和國家機關可

依法查詢、複製不動產登記資料。

在不動產訊息共享方面,條例規定,由大陸國務院

國土資源主管部門主導,建立統一的不動產登記訊息管

理基礎平台,並實現訊息即時共享。

條例施行後,不動產權利人、利害關係人、公權力

機關可以依法查詢、複製不動產登記資料,但不得將查

詢獲得的資料用於其他目的;未經權利人同意,不得向

社會或者他人洩露查詢獲得的相關資料。

根據條例,大陸國土資源部負責指導、監督大陸全

境不動產登記工作,同時要求縣級以上地方政府確定一

個部門負責不動產登記工作。

不動產登記範圍包括集體土地所有權,房屋等建築

物、構築物所有權,森林、林木所有權,耕地、林地、

草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和宅基地使用

權等。

分析人士指出,大陸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的建立,

有助於為全面徵收房產稅提供條件。同時,外界也期待

這項制度的建立將有助查證擁有多處不動產的人,是否

與濫用職權、腐敗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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