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公布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中央社新聞 2014/12/22 14:16
(中央社台北2014年12月22日電)中國大陸今天公布不
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將於2015年3月1日起施行。分析認
為,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的建立,有助徵收房產稅;也
有助查證更多可能與腐敗有關的不動產交易。
華爾街日報報導,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提出建立統
一的不動產登記訊息管理平台,有關個人和國家機關可
依法查詢、複製不動產登記資料。
在不動產訊息共享方面,條例規定,由大陸國務院
國土資源主管部門主導,建立統一的不動產登記訊息管
理基礎平台,並實現訊息即時共享。
條例施行後,不動產權利人、利害關係人、公權力
機關可以依法查詢、複製不動產登記資料,但不得將查
詢獲得的資料用於其他目的;未經權利人同意,不得向
社會或者他人洩露查詢獲得的相關資料。
根據條例,大陸國土資源部負責指導、監督大陸全
境不動產登記工作,同時要求縣級以上地方政府確定一
個部門負責不動產登記工作。
不動產登記範圍包括集體土地所有權,房屋等建築
物、構築物所有權,森林、林木所有權,耕地、林地、
草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和宅基地使用
權等。
分析人士指出,大陸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的建立,
有助於為全面徵收房產稅提供條件。同時,外界也期待
這項制度的建立將有助查證擁有多處不動產的人,是否
與濫用職權、腐敗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