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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清理國道散落物,7月起半小時收3千

時報新聞   2019/06/12 16:25

【時報-台北電】國道散落物讓前線處理的人員置身險境,根據交通部統計,國道散落物一年多達4.2萬件,近10年至少造成15死、413傷,交通部路政司4月預告修正「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自下(7)月起在國道掉落物品逾30分鐘,駕駛要負擔清理費用,每車道起跳3000元,雙車道則加倍,沒有上限,以30分鐘為級距收費,若散落雙車道2小時,將需繳交2.4萬清理費。

路政司4月9日預告修正「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25條,由公路管理機關強制清理之散落物,需向汽車駕駛人或汽車所有人收取費用,預告期2個月已經期滿,預計7月1日起正式上路。

根據高公局規劃的「國道散落物收費要點」,處理散落物超過30分鐘,單一車道將收取3000元,並以30分鐘為級距收費,沒有上限,雙車道收費則加倍為6000元。舉例而言,若散落物佔滿國道主線雙車道,處理時間在30分鐘以內免收費,超過半小時收取0.6萬、1小時收取1.2萬、2小時則收取2.4萬,以此類推。

國道散落物無奇不有,水塔、沙發、鋼琴,甚至豬隻、棺木都曾掉落在國道。高公局統計,國道散落物每年多達4萬件,以輪胎皮居首,金屬類居次,再來是塑膠類;其餘常見的物品,還包括木頭、布料、施工物件、動物屍體等,一年導致近千件車禍。

高公局認為,無論是車輛的零件掉落,或是裝載物品未綑綁妥善,散落國道不只影響後方車輛安全,對於到場處理事故的人員,也是一大風險,另有移除成本問題,這些費用都應回到用路人本身較為合理。(新聞來源:中時 李宜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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