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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股市》港交所徵詢SPAC上市意見

時報新聞   2021/09/18 15:22

【時報-台北電】SPAC(特殊目的收購公司)上市已成為當前全球資本市場的火熱話題,繼新加坡9月初訂規範允許SPAC掛牌,成為亞洲首個允許SPAC上市的重要金融中心後,港交所也於17日港股盤後發布SPAC徵詢意見,規定SPAC從首次公開發售籌集的資金須至少達10億港元,引發周圍資本市場高度關注。

 先前面對SPAC的借殼上市模式,港交所態度保留,但在新加坡積極推動下,港交所6月份鬆口表示將在第三季提出諮詢意見,也讓星、港資本市場這場SPAC之爭受到投資者關注。香港信報報導,港交所17日就建議在香港推行SPAC上市機制發文徵詢市場意見。諮詢期為45日至10月31日。

 就進行SPAC併購交易前的建議,諮詢文件指出,SPAC證券將僅限專業投資者認購和買賣,進行SPAC併購交易後買賣繼承公司的股份則不受此限。SPAC發起人須符合適合性及資格規定,而SPAC必須有至少一名SPAC發起人為香港證監會持牌公司,並持有至少10%發起人股份。

 另在發起人股份上,港交所建議以首次公開發售日期所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的30%為限,SPAC從首次公開發售籌集資金須至少10億港元。

 針對港交所加入SPAC賽局,大陸官媒證券時報16日曾經撰文「SPAC上市競爭升溫,香港優勢得天獨厚」表態支持,文中提到,美國SPAC火熱、新加坡正式推出SPAC,認為香港是SPAC上市制度一個極好的「試驗田」,預計事成後能夠後發先至,吸引更多中資企業赴港上市。(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記者李書良/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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