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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鐵股》世豐一12月7日終止櫃檯買賣

時報新聞   2021/10/21 17:26

【時報-台北電】世豐(2065)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世豐一(20651)發行公司行使債券贖回權暨訂於110年12月7日終止櫃檯買賣等相關事宜。

 本轉換公司債發行滿三個月翌日(109年2月19日)起至發行期間屆滿前四十日(111年10月9日)止,若世豐普通股收盤價連續三十個營業日超過當時轉換價格達30%(含)時,世豐得於其後三十個營業日內,以掛號寄發一份一個月期滿之「債券收回通知書」(前述期間自世豐發信之日起算,並以該期間屆滿日為債券收回基準日,且前述期間不得為本轉換公司債之停止轉換期間)予債券持有人(以「債券收回通知書」寄發日前第五個營業日債券持有人名冊所載者為準,對於其後因買賣或其他原因始取得本轉換公司債之債券持有人,則以公告方式為之),贖回價格訂為本轉換公司債面額,以現金收回其全部債券,並函請櫃買中心公告。世豐執行收回請求,應於債券收回基準日後五個營業日內,按債券面額以現金贖回其流通在外之本轉換公司債。若債券持有人於「債券收回通知書」所載債券收回基準日前,未以書面回覆世豐股務代理機構(於送達時即生效力,採郵寄者以郵戳為憑)者,世豐將於債券收回基準日後五個營業日內,按債券面額以現金贖回其所持有之本轉換公司債。

 受理轉換債收回行使期間自110年11月5日至110年12月6日止,逾期恕不受理。轉換債收回基準日12月6日,轉換債掛號寄發收回通知日11月05日,轉換債終止櫃檯買賣日12月7日,轉換債價款發放日12月13日,每張債券收回價款按債券面額新台幣10萬元以現金收回之。(編輯整理:葉時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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