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櫃:鑫傳(6856)及子公司鑫祺多媒體接獲臺中地院、臺南地院民事訴訟起訴狀
公告本公司及子公司鑫祺多媒體股份有限公司接獲臺灣
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訴訟起訴狀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原告:南桃園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信和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北視有線電視
股份有限公司、群健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吉元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鑫傳國際多媒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鑫祺多媒體股份有限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1年度重訴字第161號、111年度重訴字第90號
4.事實發生日:111/03/30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原告為台灣寬頻通訊股份有限公司(TBC)旗下有線電
視系統業者,分別請求鑫傳國際多媒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冠軍電視台」
110年1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之頻道節目上架租賃費用計新台幣10,309,996.8
元、鑫祺多媒體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美麗人生購物台」109年5月4日至111年
2月11日之頻道節目上架租賃費用計新台幣38,389,086.5元,自起訴狀繕本
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周年利率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
6.處理過程:本公司及子公司鑫祺多媒體股份有限公司將依民事訴訟程序處理本
訴訟案。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過往係透過代理商處理頻道上架
事宜,目前「冠軍電視台」及「美麗人生購物台」均已下架台灣寬頻通訊股
份有限公司(TBC)旗下有線電視系統業者,全台上架率仍維持84.41%及68.39%
;本案尚處於訴訟程序,對本公司及鑫祺多媒體股份有限公司財務業務尚無
重大影響,預估影響金額須待訴訟結果評估。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及子公司鑫祺多媒體股份有限公司已委任律師,依
民事訴訟程序處理本訴訟案。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