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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零件》負責人收到起訴書,恩得利:待司法判決、財業務無大礙

時報新聞   2020/02/13 15:19

【時報-台北電】恩得利(1333)公司負責人林有欽收到台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起訴書。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為恩得利工業(股)公司董事長林有欽、前財務主管經理人徐菀羚,上列被告等2人因違反證券交易法等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應提起公訴。經偵查終結,檢察官依證券交易法第171條第1項第2款非常規交易、商業會計法第171條第1款、第5款提起公訴。

 本案係對公司負責人及公司相關員工個人提起公訴,對於檢察官認定的犯罪事實與見解,已委任律師進行應訴及後續處理該案件,公司將靜待司法審理判決。而公司營運一切正常,對公司之財務業務並無重大影響。(編輯整理:葉時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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