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股:安鈦克(6276)減資22.504537%,舊股9/21起停止交易,新股10/3上櫃買賣
訂定本公司減資基準日、換發有價證券作業計畫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8/11
2.減資基準日:105/08/11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本計畫業經105/08/11董事會通過,尚待主管機關核准,若有異動將另行公告。
一、本公司於民國105年6月24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損乙案。業經金
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7月27日金管證發字第1050027234號函申報生效;茲依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有價證券換發作業程序」規定,訂定
本作業計畫書。
二、本次換發之股票,包含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43,529,000股(含上櫃普
通股22,781,632股及私募普通股20,747,368股),每股面額為新臺幣10元,共計
新台幣435,290,000元。
三、本次減資新台幣97,960,000元整,銷除普通股股票9,796,000股(含上櫃普通股
5,126,901股及私募普通股4,669,099股),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用以彌補
虧損提高淨值,改善財務結構;依公司法第168條之規定,減少資本應依股東
所持比例減少之,減資比率為22.504537%。
四、減資後換發股數及總金額:減資後總股數為33,733,000股(含私募16,078,269
股),每股新台幣10元,減資後資本額為新台幣337,330,000元。
五、本次減資銷除股票及換發新股票,按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其
持股比例按股計算,每仟股減少225.04537股,即每仟股換發774.95463股,減
資後未滿壹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
構辦理併湊整股之登記,逾期未辦理畸零股合併者,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
人按面額認購。
六、減資換發作業相關日期如下:
(一)舊股票停止交易期間:自民國105年9月21日起至105年10月2日止。
(二)舊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105年9月22日。
(三)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自民國105年9月23日起至105年10月2日止。
(四)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民國105年9月27日。
(五)新股票預計上櫃日期:民國105年10月3日,本次換發之新股其權利義務均相同,
自新股票開始櫃檯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七、換發程序及手續:
(一)本公司普通股股票一律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
(二)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印製換發股票之申請書及通知書寄送給各股東,憑以辦理
換發新股票。
(三)已過戶舊股票:股東應持舊股票、本公司寄送之換發通知書及原留印鑑至本公
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換發後,採集保劃撥或
無實體登錄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四)未過戶舊股票:股東應持舊股票、過戶申請書、買進報告書或相關證明文件、
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股東印鑑卡及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
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先辦理過戶後再予以換發,採集保劃撥或無實體登
錄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五)已送存集保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統一換發,不需辦理任
何手續。
(六)股票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博愛路17號3樓。電話:(02)2381-6288。
八、其他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辦理。
九、「減資換發有價證券作業計畫書」內容未來因主管機關或法令之要求修訂時,
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並另行公告更正之。
4.換發股票基準日:105/09/27
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舊股票之權利及義務相同。
6.新股預計上櫃日:105/10/03
7.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17654731股
8.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52.34%
9.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