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產創條例研究支出逾2500億元 抵減稅額達492億元創新高

【時報-台北電】財政部最新統計,民國114年產創條例減免稅額案件777件,核定研究發展支出2540億元,較113年減少約25%,抵減稅額卻達到492億元,創下歷史新高紀錄。
自99年1月起,為促進產業創新,提升產業競爭力,訂定《產業創新條例》,企業得以就投資於研究發展支出金額,在規定限度內抵減應納稅額。
財政部統計,《產創條例》減免稅額於114年核定件數777件,相較於113年減少8件。研究支出2540億元,相較於113年減少850億元,年減25%。外界認為,去年美國總統川普的對等關稅政策,造成景氣不確定性,恐影響到企業的研究支出與投資,因此研究支出銳減。產創條例核定抵稅額方面,財政部核定抵減稅額為492億元,較113年增加195億元,增幅65.7%。
就各縣市來看,高科技公司林立的新竹縣市雖然件數並非最多,但是在研究支出、核定抵減稅額獨占鰲頭。新竹市核定件數為82件,研究支出1403億元,占比超過一半,抵稅額330億元,傲視全台22縣市。
轄區內有科學園區的新竹縣,核定件數71件,但研究支出也有317億元,抵減稅額也達到44億元。新竹縣市研究支出占全國比重近68%,就抵減稅額來看,新竹市與新竹縣合計374億元,占整體抵減稅額76%。顯示新竹縣市在全台研發活動中扮演重要角色。
若按產業別觀察,電子零組件製造業仍扮演領頭角色,核定件數214件,核定研究支出1836億元,抵減稅額359億元,遠超其他行業,位居產業之冠。
財政部表示,產業創新的稅捐減免:為促進產業創新,改善產業環境,提升產業競爭力,政府訂定產業創新條例,自99年1月1日起至118年12月31日止,合乎規定者可減免納稅義務,減免稅目為營利事業所得稅。(新聞來源:中時即時 吳靜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