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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中天復台無回溯 藍轟NCC混淆視聽

時報新聞   2026/02/01 09:14

【時報-台北電】立法院會1月30日三讀通過修正《衛星廣播電視法》部分條文,中天電視台有望復台,但NCC卻稱最終條文無回溯條款。藍委鄭正鈐端出《中央法規標準法》的「從新從優原則」,直言NCC在混淆視聽;國民黨立委王鴻薇、羅智強批NCC胡說八道更打臉民進黨。台中市長盧秀燕受訪也說,台灣是民主自由的國家,媒體的言論自由,應該予以捍衛。

 鄭正鈐指出,根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8條規定的「從新從優原則」,許可案件在程序未終結前,原則適用新法;中天新聞台換照案救濟程序尚未終結,是法律意義下的「現在進行式」。NCC若仍企圖以既成事實排除新法適用,無異於以行政解釋凌駕法律保障。

針對NCC質疑「沒執照如何營運」,鄭正鈐痛批,NCC的職責是依法發給臨時執照,而不是反過來以技術性理由,否定法律效力。過去可以一紙公文讓中天52台消失,如今法律明定主管機關負有回復義務,卻又想推諉卸責?

 高雄市長提名參選人柯志恩強調,大家都很清楚,許多NCC對中天的控訴都已經被法院推翻,代表當時撤照絕對存有不少行政瑕疵,立院三讀通過《衛星廣播電視法》修正案,是要告訴大家在任何案件判決定讞之前,電視台原頻道及執照還可以繼續使用,而且條文清楚表明可溯及既往。

 NCC稱《衛星廣播電視法》修正案無回溯條款,因此中天不適用。柯志恩痛批,這可以證明NCC完全不遵照法規執行,無論法院說什麼,反正就是NCC自己說了算。她認為,通過該法案並非專為特定電視台開脫,純粹就是以法律層面提出訴求,而NCC卻用自己的方法來解讀,這令人覺得遺憾。

 王鴻薇表示,現在很多衛星廣播電視台換照,甚至換董事,都被NCC掐著脖子,導致很多電視台必須仰政府鼻息。她強調,還是要尊重言論及新聞自由,若電視台有嚴重違法情事,自然有相關法令可處罰,但不能什麼事都要看NCC臉色,因為NCC本來就常有兩套標準,碰到綠媒就輕輕放過。

 羅智強昨受訪指出,目前中天仍在訴訟中,必須等到新的判決出爐,才會有新的行政處分,因此適用新法,只要法院判決NCC敗訴,必須撤銷撤照處分,中天新聞台就要回復,這是當然之理。看到NCC到現在還在胡說八道,它根本就是民進黨的東廠。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昨說,這一次《衛星廣播電視法》的修正,民進黨在抨擊時都刻意說這是「中天條款」。但法律的適用具有普遍性跟一般原則性,修正條文內容只有說,若撤照的行政處分經過行政法院確定判決撤銷,代表當初的行政處分錯誤,這時候電視台能夠獲得什麼樣的救濟手段。因為過去法律沒有規範清楚,才導致各界無所適從。至於中天新聞台是否適用新的衛廣法,還是要看最後中天與NCC的行政訴訟結果如何。(新聞來源:中國時報─洪浩軒、邱芊、陳薏云/連線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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