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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選罷法獲緩刑服勞動鬆綁 高虹安參選解套

時報新聞   2026/06/13 09:22

【時報-台北電】藍白12日攜手於立法院會三讀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修法,放寬參選資格,「黑金槍毒」以外的罪行,若判緩刑、易服社會勞動自由刑者可繼續參選。草案同時明定將詐欺罪納入不得參選條件。綠營痛批此法是替新竹市長高虹安量身打造;白營則反嗆綠委林淑芬打人遭起訴,之後自提修法,是不是就變成因人設事的「暴力芬條款」?

 高虹安去年因誣告罪二審被判6個月,最多只能聲請改服「社會勞動」代替入監,未來三審如果仍然維持判決,屆時高虹安即使聲請易刑處分獲准,也很難在新竹市長參選登記前服滿勞役時數,依照現行選罷法規定,高虹安都無法參選。此次修法由民眾黨力推,被綠營認為是幫忙解套的「高虹安條款」。

 高虹安12日表示,相信各黨派提出從緩刑到刑度的討論,都是因為《選罷法》第26條對於參政權有不符合比例性、必要性的過度限制,所以才有修法。只要符合相關資格的國人都將適用於該法規,並非針對個人,盼外界不要過度政治解讀,也不要以選舉語言帶風向,呼籲讓此事回歸正常的修法討論。

 民進黨新竹市長候選人莊競程則痛批,藍白「因人設事」,全台灣只適用高虹安一人,是替高虹安「大開後門」,用立法權嚴重干預司法。他直言,正是因為高虹安對司法結果毫無信心,才會急著把手伸進立法院,企圖透過藍白聯手修惡法為自己解套。

 藍委翁曉玲強調,此次修法邏輯就是「寬嚴並濟」,一方面維護政治廉潔,詐欺破壞社會信任,不能讓他們掌握公權力;另一方面也要維護比例原則,她強調修法絕對不是放水。

 綠委李柏毅於廣泛討論時播放一段影片,指控草案在內政委員會初審時,民眾黨立委許忠信在會中接到某「市長」的電話。痛批市長打電話到委員會要求修法,是極其粗暴的「因人設事」。

 許忠信則反嗆,憲法保障公民選舉權,但現行選罷法卻用行政罰限制人民參選權,根本是違憲的法律,本就需要大修。民眾黨也反擊,林淑芬曾在立院毆打時任白委麥玉珍,2月遭檢方起訴後,今年3月就提出放寬受緩刑宣告者參選資格的修法,質疑若依此邏輯,是否也變成因人設事的「暴力芬條款」?

 最終立院進行表決,藍白聯手以56票勝過民進黨49票,完成三讀。據了解,除高虹安外,朝野日前立院大戰,藍綠也有許多立委背上傷害起訴官司,包括藍委謝龍介、廖偉翔、邱鎮軍、黃健豪等;綠委林淑芬、林楚茵、柯建銘。這些立委未來若判決為緩刑或得易服社會勞動之自由刑者也都可適用。(新聞來源:中國時報─記者陳薏云、王惠慧/連線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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