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立委希望明訂參賽標準 教練盼為制度帶來改變

【時報-台北電】屏東體操女將潘采宸、李佳蔚「被棄世錦賽」風波持續延燒,運動部11日要求中華民國體操協會公開道歉,並撤免協會祕書長江建東。一路協助選手與教練討公道的立委徐富癸強調,運動部要訂定明確的參賽標準才能治本;國民黨立委柯志恩則表示,運動部終於想起來自己手上還有國民體育法的政策工具了;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副幹事長陳培瑜也說,「運動部總算是做了該做的事」。
徐富癸指出,很開心看到運動部釋出善意,並同意撤換祕書長,但他認為,運動部應與相關協會訂定明確規範,不能再惡意剝奪選手的參賽資格,也要對權益受損的選手給予補償。
藍委羅廷瑋直言,運動部身為主管機關,除了依法釐清相關責任,也應一併檢視目前對單項協會的督導、緊急通報及選手救濟機制是否周全,並協助兩位選手獲得必要的說明與支持。他表示,還是要給予肯定,而這也是2017年當時自己參與國民體育法修法時加入的條文。
柯志恩也點出,運動部必須要注意協會是不是會對教練跟球員秋後算帳,李洋部長自己是選手出身,對於運動員權益的照顧,不會也不能只有在菁英運動員身上,從亞運前的衝浪攀岩選手被取消報名,到這次體操選手的事件,政府有沒有更積極的作為,讓選手們能夠相信運動部會是他們的後盾。
民眾黨立委蔡春綢直指「運動部的動作,還是太晚、太慢了!」,兩位體操小將苦熬十幾年拚來的世錦賽門票,就這樣在協會「時間緊迫、行政來不及」的荒謬藉口下被輕率推掉,運動員的黃金巔峰期極其短暫,怎麼能容許被這種荒腔走板的官僚怠惰一筆勾銷?
體操教練邱意婷表示,對於運動部後續的調查與處置,他們予以尊重,也會全力配合,但她更希望這次事件不只是處分,而是能真正帶來制度上的改變,讓未來涉及選手參賽資格及權益的重要決定,都能有透明、完整的程序,讓選手與教練擁有知情及溝通的權利。(新聞來源:中國時報─記者謝佳潾、曾薏蘋、陳薏云/連線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