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醫美偷拍延燒 衛部研議全國普查

【時報-台北電】醫美診所偷拍連環爆!衛福部預計在周三邀集醫界團體、地方衛生局開會,討論內容包含強化醫療機構對隱私的保護、研議是否普查,醫界則籲訂指引。針對醫療機構未經同意取得影像,若非醫療用途、無故洩漏,依《醫療法》可要求停業1年,台灣女人連線批評太輕,醫美手術和身體部位相關,應比其他地方罰更重,呼籲修《醫療法》加重處罰。
偷拍案爆出後,醫改會批評密錄不可取,呼籲衛福部趁機進行全面性盤查,主動訂定更明確政策,保障醫師執業安全之餘,也不能犧牲病患隱私。醫師公會全聯會則表示,診所設置攝影機,通常是為了自保,診間錄影應取得病人同意,醫師可能較缺乏概念,全聯會將定指引,給診所統一作法。
醫事司副司長劉玉菁昨指出,醫療機構若要對診療做錄影,必須說明清楚,並取得病人同意,只要不做就是違法的。這類方式取得的影像若非醫療用途、無故洩漏,也可能符合《醫療法》第108條所說的「有傷風化」,除罰鍰外,最重可處1個月以上1年以下停業處分或廢止其開業執照。
台灣女人連線常務理事黃淑英說,當我們的社會缺乏尊重身體界線的教育,就會變成「有錢就可以做這個事情」。愛爾麗總經理稱沒有受害者,這種講法實在是非常可惡、沒有同理心。
黃淑英表示,醫美診所是跟人體隱私很相關的地方,應要特別注意,醫療機構利用民眾身體的暴露刺探隱私,應該罰更重,且這類行為都是有相當權勢的人才有辦法做。現行《醫療法》的停業處罰只有1年、罰錢也罰得少,相當不合理,呼籲修法加重。
現代婦女基金會執行祕書吳姿瑩認為,若要杜絕宵小,那監視器應該反而更明顯才對,使用偽裝成螺絲、煙霧偵測器的針孔攝影機目的是什麼?合理懷疑可能涉及不法利用。
婦女救援基金會執行長杜瑛秋坦言,若能從前端管制、預防,當然會比被偷拍、散布後更好,但管制針孔攝影機難度的確很高,政府可從公共場所、旅宿業等落實反偷拍偵測,更要透過教育讓大眾不再觀看偷拍影片。
而公共政策參與平台上有人發起連署呼籲建立「隱匿攝影設備管理制度」,採取原則禁止、例外許可的政策架構,也獲得逾5000名民眾響應,內政部將於19日前回應。(新聞來源:中國時報─林周義、林良齊/台北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