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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搭飛機新制今上路 違規最重罰10萬

時報新聞   2026/04/08 10:47

【時報-台北電】為配合國際民航組織(ICAO)最新規範,交通部民航局宣布,今起全面實施行動電源新制,規定每位旅客最多只能隨身攜帶2個行動電源,且禁止在飛行途中充電,若旅客違規攜帶,可依《民用航空法》開罰2至10萬元。

民航局指出,以往行動電源規範是禁止託運,旅客可隨身攜帶上機,且必須將所有充電孔使用絕緣膠帶封住,單獨放入透明夾鏈袋內,以防短路與碰撞;此次新規將每位旅客攜帶上限定為2個,且飛行中不得使用或充電,強調目前國籍航空及多數來台外籍航空公司都已禁止機上使用行動電源,新規的主要是限定攜帶數量。

民航局表示,若旅客在機上使用、充電或攜帶超量行動電源,且不配合勸導,可依《民用航空法》開罰2至10萬元,以維護飛航安全,華航、長榮、星宇、台灣虎航等國籍航空也已宣布,將依照ICAO規範限制旅客攜帶行動電源的數量。(新聞來源:中時新聞網 楊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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