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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蘭嶼船票補助 縣府調升至600元

時報新聞   2026/05/03 13:15

【時報-台北電】為減輕離島交通負擔,台東縣政府自5月1日起調整蘭嶼鄉居民船票補助,由每人450元提高至600元,差額由縣府支應,凡申請即補助。不過,鄉公所3月已改採「事後申請、經費用罄即停」新制控管預算,雙方不同調,恐影響居民實際取得補助。對此,鄉公所表示,將視情況滾動式修正。

 蘭嶼鄉居民船票補助原採購票直接折抵,全票補助450元,每人每月以8趟單程為限;65歲以上長者、身心障礙者及持有重大傷病卡者則不受次數限制。不過,鄉公所於今年1月公告修正辦法,指出原制度難以控管補助次數,致經費連年超支,須由鄉庫支應,114年已逾466萬元,因此自3月起改為居民須於購票後1個月內,備妥相關文件向各村辦公室申請補助,經費用罄即停止受理。

 除補助制度調整外,台東縣政府再於5月起調升補助金額至600元。縣府交通及養護工程處長劉俊毅表示,考量離島居民交通負擔較重、運輸選擇有限,加上縣府財政狀況改善、財力分級提升,自主財源增加,調升的150元差額將由縣庫全額負擔。他強調,「只要蘭嶼居民購票皆可獲得補助,沒有預算不足問題」。

 縣議員董昌華則指出,補助調整對居民而言是「小確幸」,但關鍵在於鄉公所總預算規模是否足以支應全年需求。他表示,東北季風期間飛機常停飛,居民多仰賴船運往返,一旦補助提前用罄,屆時鄉民須自行負擔全額票價。他建議鄉公所應盤點近年實際往返人次,合理編列預算,縣府也應協助把關。

 對此,蘭嶼鄉公所財經課長曾遠方表示,在民意代表支持下,今年船票補助總經費約700萬元,已較去年增加約300至400萬元;至於補助「用罄即停」與縣府不同調,他表示,新制上路滿3個月後將檢討,並視實際執行情形滾動式修正。(新聞來源:中國時報─記者蕭嘉蕙/台東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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