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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會:典範(3372)決議辦理現增發行普通股,上限8000萬股

財訊新聞   2026/03/03 16:43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3/03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本公司發行上限普通股8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發行總面額上限為新台幣800,000,000元。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俟本次現金增資案經呈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

授權董事長依相關法令規定及視市場狀況並與主辦承銷商議定之。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增資發行股數之10%,

由本公司員工承購。

10.公開銷售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增資發行股數之10%,

採公開申購方式對外公開承銷。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其餘發行股數80%由原股東按照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在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

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其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及

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申報拼湊之部分,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

發行價格認購之。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分,擬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

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原有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支應資本支出、充實營運資金。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案於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長另訂認股基準日、增資基準日

、股款繳納期間及辦理與本次增資相關事宜。

(2)為掌握訂定發行條件及實際發行作業之時效,本次現金增資計畫有關發行股數、發

行價格及發行條件之訂定,以及本計畫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預計可

能產生之效益、募集時點、本案件展延與撤銷及其他相關事宜,如遇法令變更、

經主管機關指示修正、客觀環境改變或因應主客觀環境需要而須修正或調整時,

授權董事長得全權辦理修正或調整。

(3)為配合本次現金增資相關發行事宜,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辦理現

金增資之契約及文件,並代表本公司辦理相關發行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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