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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計程車投保旅客責任險 三讀通過

時報新聞   2022/05/25 07:56

【時報-台北電】立法院會24日三讀公路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除了客運、遊覽車外,計程車也要投保旅客責任險,未依規定投保者處3千至3萬元罰鍰,自修正公布後一年施行。另,針對國道客運、公路客運業者慘虧,交通部祭出5億元經費補貼,預估在半年內執行完成。

 立委張廖萬堅提案指出,公車、客運、遊覽車、捷運、雙鐵、飛機與客船等公共運輸交通工具,法律均明文強制業者投保旅客責任險,獨漏計程車,對搭乘計程車乘客保障不周,因此修公路法第65條及81條,明定計程車客運業也應投保旅客責任險。

 根據現行規定,計程車若有隸屬車隊,為計程車客運服務業,應替乘客投保保每人150萬元以上的旅客責任險,保費由車隊負擔,據了解每輛車一年保費約1,000~2,000元左右。但若屬於屬於「車行」的靠行計程車,則不受上述法律規範。據交通部統計,全國約有91萬輛計程車,扣除加入車隊的51%車輛外,民眾有一半機會搭到未投保旅客責任險車輛。

 另,公路總局副局長黃運貴24日表示,針對國道客運、公路客運業者,將推出5億元經費補貼,預估6月推出,將在半年內執行完畢。(新聞來源 : 工商時報一李青縈/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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