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立院三讀65歲以上健保費補助 張嘉郡:不因居住地有差別待遇
時報新聞 2026/10/16 15:39

【時報-台北電】立法院今(16)日三讀通過《老人福利法》第22條修正案,未來65歲以上長者,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總額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20%者,健保費將由中央全額補助。積極推動修法的國民黨立委張嘉郡表示,健康是每個人的基本權利,不應因年齡、收入或居住地不同而有差別待遇,修法不僅落實長者健康平權,也能減輕子女照顧年邁父母的經濟壓力。
張嘉郡表示,她自前年就任立委後便提出相關修法,經過持續努力,終於在國民黨與民眾黨共同支持下完成三讀,讓長者健保費補助朝全國一致的保障跨出重要一步,也是長者福利向前邁進的重要里程碑。
張嘉郡指出,目前各縣市老人健保費補助制度不一,部分縣市已提供補助,雲林縣在修法通過前,也已獲縣議會跨黨派支持,自行編列相關預算,但部分縣市礙於財政限制,始終無法推動。她認為,長者健康權益不該「一國多制」,更不能因地方財政條件不同而產生福利落差。
張嘉郡說,長者每月健保費約826元,一年就是9912元,對退休後收入有限的長者而言,是一筆不小的開銷。若能由中央補助,省下的費用可用來添購生活用品、補充營養或支應家庭日常開銷,也能減輕三明治世代照顧父母的負擔。(新聞來源:中時即時 丁上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