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金融》離岸信託課稅疑慮 陸定指引

【時報-台北電】在大陸積極尋找新財政收入來源之際,官方近期公布的離岸信託個人所得稅新規,引發高資產族群疑慮。外媒15日報導,大陸政府正著手釐清執行指引,並對地方稅務官員展開大規模培訓,藉此統一離岸信託的課稅執行標準。專家認為,後續將有更多配套草案出爐。
7月24日,大陸財政部與稅務總局公布「關於離岸信託個人所得稅有關事項的公告」,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該公告旨在釐清離岸信託各環節的稅務責任,強化個人所得稅徵管。
新規顯示,對於居民個人放入財產的離岸信託存續期間產生的收益,以居民個人為納稅人,根據收益性質分別按照「財產轉讓所得」和「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按年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適用20%稅率。個人必須在新規公布後90天內,也就是10月21日前完成申報並補繳欠稅,否則將面臨滯納金等費用。
CNBC報導,多位律師與稅務顧問透露,大陸稅務總局已向境內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發送指導方針草案,並計畫在未來數周內與律師舉行諮詢會議,預計後續將有更多配套草案出爐,相關文件最終也會對外公開。
歐華律師事務所(DLA Piper)亞洲稅務業務部聯席負責人李小倫指出,大陸稅務總局目前正在省、市、縣各級展開內部培訓,藉此統一各地稅務局對新規的解讀。
某香港律師表示,在新規公布前,各地稅務機關的執行方式差異甚大,而大陸稅務總局也已意識到目前仍存在不少不確定性。多位律師指出,部分富裕人士過去曾與省級稅務機關協商,以一次性補繳方式了結稅務責任,但目前仍不清楚,在新規實施後,這些協議是否仍有效。
報導指出,大陸政府在重大政策公布後,透過補充通知微調執行細節並不罕見,但等待細則出爐的同時,也持續消耗納稅人90天的申報期限。
顧問機構也警告,許多信託資產可能觸及大陸7月公布的境外投資申報規定,進而引發外匯管理機關審查資金當初如何流出大陸。這項稅務行動也將牽動出境限制。大陸9月15日上路的出入境新規,擴大限制公民出境的適用情形,包括違反可能危及國家技術與產業安全的出口管制規定。部分顧問認為,新規可限制被認定欠稅的人士出境。(新聞來源 : 工商時報一蘇崇愷/綜合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