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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會:川寶(1595)決議辦理私募普通股500萬股,每股私募價66.7元

財訊新聞   2026/06/25 16:38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普通股定價日及私募價格

等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6/25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第1項規定之特定人,及經

115年6月18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之應募人募集。

4.私募股數或張數:5,000,000股

5.得私募額度:

(1)依本公司115年6月18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不超過5,000,000股,一年內分兩次辦理

(2)於各次實際辦理時,得將先前未發行股或後續預計發行股數全數或一部併同發行

,惟合計發行總股數以不超過5,000,000股為限。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以115年6月25日董事會為定價日,不得低於定價日前1、3或5個營業日擇一計算

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

股價,或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

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之八成訂定之,

私募普通股價格為每股新台幣66.7元。

(2)本次私募普通股實際發行價格之訂定,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

應注意事項」辦理之,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強化財務結構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評估資金市場及募集資本之時效性、便利性及發行成本

,以私募方式於適當時機向特定人募集資金,以達到迅速挹注所需資金之目的。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15/06/25

11.參考價格:83.28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66.7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除依據證券交

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八規定之轉讓對象及數量外,自交付日起三年內受限不得

轉讓,並於交付日起三年後,若符合相關法令規定下始可向證券主管機關申請

補辦公開發行及申請股票上櫃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

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或法令之改變須

變更或修正時,亦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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