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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金管會放寬財管2.0申請門檻 估增5家銀行開辦

時報新聞   2024/12/27 08:00

【時報記者林資傑台北報導】金管會為推動台灣成為亞洲資產管理中心,研議修法刪除管理資產規模(AUM)限制,放寬銀行申請高資產業務門檻,預期將有3家有意開辦但AUM未達標的銀行可望受惠,加計2家符合現有規定並已遞件申請的銀行,合計將有5家銀行可望開辦財管2.0業務。

金管會2020年8月公布「媲美星港」財管2.0方案,開放銀行申請辦理資產逾億元的高資產客戶理財業務,截至2024年11月底已核准12家銀行開辦,高資產客戶數1萬1520人、年增達68.25%,資產管理規模(AUM)達約1兆3787億元、年增達66.89%。

銀行局長莊琇媛表示,發展高資產業務為資產管理的重要一環,為持續推動整體產業發展,金管會採納業界建言,規畫修法鬆綁規範,放寬銀行發行結構型金融債券銷售對象及申請高資產業務資格條件,以提升金融機構服務能力。

首先,金管會擬修法允許外匯指定銀行(DBU)或其海外分支機構及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可透過信託、證券自營或銷售提供境外結構型商品或結構型債券,給包括法人、基金或自然人在內的專業投資人,不再侷限於高資產客戶。

其次,為鼓勵銀行逐步參與高資產業務,擴大財富管理業務發展、滿足客戶需求,金管會規畫修法刪除原訂AUM門檻限制,意即全面開放銀行申請開辦財管2.0業務,並增訂銀行適用的各項金融商品或服務應由金管會核定,以落實業務分級化管理。

莊琇媛表示,本次雖規畫修法刪除銀行辦理財管2.0業務的AUM門檻限制,全面開放銀行申辦財管2.0業務,但仍應符合財務健全性、守法性、內部控制制度及風險管理文化有效性,及經營業務能力、資源投入情形等其他資格條件。

莊琇媛指出,金管會審核時仍會將AUM列為考量項目,並將視銀行業務發展情形,採取業務項目分階段放寬,如開辦初期僅先核准部分高資產業務項目,並視銀行發展狀況,再逐步放寬可辦理的新增業務項目。

莊琇媛預期,新規定可望在明年1月底、農曆春節前即可上路施行,預估至少將有3家有意申辦財管2.0業務、但未達原AUM規定門檻的銀行受惠,加計另有2家符合原AUM規定門檻的銀行已遞件申請,使後續可望開辦財管2.0的銀行至少將增加5家。

金管會表示,此次鬆綁預期可增加高資產業務參與者、推進銀行管理資產規模,逐步增強化台灣銀行業研發設計金融商品能力,提供更多元化商品及服務、加速專業人才培育,持續推動整體產業發展。

同時,金管會亦將持續關注銀行辦理高資產業務對客戶權益保障及消費糾紛處理,及有無確實執行瞭解客戶程序,並妥適建立商品適合度制度等情形,以維產業健全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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