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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財部雙管齊下推地上權 今年拚3批次公開招標

時報新聞   2025/01/15 17:13

【時報記者葉時安台北報導】財政部國產署積極以招標設定地上權方式活化國有土地,並持續精進相關措施,招標設定地上權增訂分戶轉讓無償委託管理之退場機制,以及放寬指定產業興辦公共福利或慈善救助事業使用之投標人資格,國產署也表示,一般公開招標設定地上權為大面積國有土地不出售限制下,提供長年期使用權主要方式之一,而指定產業公開招標設定地上權為配合推動國家政策之一環,國產署將雙管齊下推展地上權業務,今年預計推出3批次公開招標設定地上權及1批次指定產業公開招標設定地上權。

 國產署積極以招標設定地上權方式活化國有土地,並持續精進相關措施,因應一般公開招標案迭有各界反映分戶轉讓之無償委託管理契約實務執行問題,增訂受託人一定條件下得申請終止契約機制,及指定產業公開招標案促進異業結合鼓勵民間興辦意願,放寬興辦公共福利或慈善救助事業使用適用權利金成數底價之投標人資格,報經財政部114年1月8日令修正國有非公用土地設定地上權作業要點規定。

 國產署表示,前述要點102年增訂一般公開招標設定地上權案地上權人辦理地上建物之一部連同應有之地上權持分讓與他人(即分戶轉讓)時,應與國產署所屬分署簽訂無償委託管理契約,負責各受讓人應繳納地租之收繳等管理事宜,近年持續接獲各界提供相關建議意見。為精進無償委託管理機制,增訂受託人符合一定條件下,得向國產署所屬分署申請終止契約,並繳交履約管理費用之機制,惟該規定不溯及既往案件。

 另113年為利中央政府推動國家政策需要與掌握土地開發活化契機,依行政院指示由國產署自行主導開發,為積極協助中央政府推動國家政策,新增國產署或所屬分署配合國家政策指定產業公開招標設定地上權之辦理方式。經113年5月首次辦理招標,惟開標結果為流標。經蒐集相關業者意見及檢討流標原因,為促進異業結合及提高民間興辦意願,放寬屬舉辦社會、文化、教育等公共福利或慈善救濟事業使用,適用權利金占土地市價二成至七成規定之投標人資格,以達成協助推動國家政策目的。

 國產署進一步表示,一般公開招標設定地上權為大面積國有土地不出售限制下,提供長年期使用權主要方式之一,而指定產業公開招標設定地上權為配合推動國家政策之一環,國產署將雙管齊下推展地上權業務,今年預計推出3批次公開招標設定地上權及1批次指定產業公開招標設定地上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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