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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融資租賃業利率低? 行庫:都是CP惹的禍

時報新聞   2025/04/12 16:40

【時報-台北電】融資租賃業先買後付(BNPL)業務頻頻引發爭議,監察院調查報告指出,公股銀行提供低於民營銀行的利率,近年對融資租賃業放款大增,因此糾正財政部。對此,公股銀主管解釋,過去不少租賃公司是搭配商業本票(CP)額度,保證費率本就較低,若排除這些費率,市場利率應不會相差過大。

 監委調查發現,8家公股銀行對融資租賃業放款於4年間(2019年後至2023年底)增加近千億元,成長逾3倍,同期間民營銀行成長幅度僅約22%。監委提醒,我國融資租賃公司家數眾多,法律尚無正式定義,現行業務管理採業者自律方式辦理,但近期引發爭議後各機關卻相互推諉,行政院應明確其定義,研擬可行的配套措施,並確實評估訂定「融資租賃公司專法」的可行性。

 公股銀主管表示,租賃公司早期都是用保證去發行CP,推測該調查的資料可能包含銀行保證費率,保證費率通常不到1%,這也不代表是銀行給出去的利率,若加上後續發行CP成本,就和市場利率差不多。此外,疫情期間民間借貸需求高,租賃公司資金需求大增,也是銀行對其放款增加的原因之一。

 根據監察院調查報告顯示,目前對融資租賃業放款超過百億元的公股銀行有6家,這6家放款利率介於1.13%至2.76%間,雖有逐年上升趨勢,但仍低於民營銀行1.86%至4.68%,使融資租賃公司向公股銀行借款之利差高於民營銀行。

 公股銀主管進一步說明,1.13%低於銀行公會提供的台北金融業拆款定盤利率(TAIBOR),一般銀行不會這樣訂;另一個可能是,部分聯貸案若結合ESG連結條件,也會享有優惠利率。整體而言,公股銀強調,近期隨著財政部加強控管,公股銀對融資租賃業放款已有縮減情形。

 監委認為,為保護消費者權益,建議行政院重新檢視融資租賃業務相關費用揭示規範是否完備,讓消費者充分瞭解業務往來需負擔的費用,同時考量其放貸客群違約風險較高,須負擔相對較高的信用風險貼水,可評估如何避免融資租賃公司收取過高違約金、遲延利息及融資利差過大。(新聞來源 : 工商時報一呂欣芷、呂晏慈/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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