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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有房無貸「先買後賣」換屋族 央行協處措施看過來

時報新聞   2024/10/16 10:52

【時報記者任珮云台北報導】央行總裁楊金龍將在10月17日赴立法院進行中央銀行業務報告暨「第七波選擇性信用管制之配套措施」專題報告。央行報告中,也特別重申針對自然人名下已有房屋但無房貸,並有實質換屋需求的民眾,推出針對「先買後賣」換屋族的購屋貸款協處措施。此政策旨在幫助有換屋需求的個人申辦第1戶購屋貸款,提供更靈活的貸款條件,促進換屋族的購屋行動。

央行指出,此措施適用於名下已有房屋但目前無房貸的自然人,若其主張有實質換屋需求並計畫申請第1戶購屋貸款,即可適用此協處方案。

協處內容為,只要符合上述條件的借款人,並與承貸金融機構切結遵守以下事項,即可不受「不得有寬限期」的限制。

一、出售原有房屋義務:借款人在第1戶購屋貸款撥款後,需於1年內將名下原有房屋出售並完成產權移轉登記。此舉是為了確保借款人真正有換屋需求,而非以多戶房產為投資目的。此外,借款人不得透過轉貸等方式規避此項義務。

二、違反切結事項的後果:若借款人未能遵守上述切結事項,將面臨嚴格的違約處理,包括取消寬限期,並立即收回原應分期償還的1年期貸款本金,按實際貸款合約進行覈算。自撥款日起,對於貸款餘額將計收罰息,若借款人利用轉貸等方式規避切結事項,還將面臨違約金的追收。

央行強調,協處措施的推出,目的在協助有實質換屋需求的購屋者能夠順利過渡,為市場提供更多換屋機會,並減少投機行為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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