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A+

個股:川飛(1516)減資24.995%彌補虧損,舊股最後交易日10/15,新股10/27上市

財訊新聞   2026/09/14 16:57

公告本公司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劃

1.董事會決議日期:NA

2.減資基準日:115/08/27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一、本公司為辦理減資換發股票,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

及「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換發有價證券作業程序」之規定,

訂定本作業計劃。

二、 本次全面換發股票之總股數、總金額及換發之比率:

(一) 換發股票總數: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

計普通股40,008,195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金額

為新台幣400,081,950元整。

(二) 減資股份總數及金額:本次減少資本新台幣100,000,000元整,

銷除已發行普通股股份10,000,000股,減資比率為24.995%,

用以彌補累積虧損,健全財務結構。

(三) 減資比率:依公司法第168條之規定,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股份比例減

少之,減資比率為24.995%,原普通股每仟股減少249.94879股,即每仟股

換發750.05121股。

(四) 減資後股份總數及金額:減資後換發股份總數計30,008,195股,每股面額

為新台幣10元,實收資本額計新台幣300,081,950元。

(五) 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依「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

股東持股比率,每仟股銷除減少249.94879股,即每仟股換發750.05121股,

減資後不滿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可於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拼湊,並向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登記,逾期未辦理者,按面額改放發現金

(計算至元為止,集保劃撥戶抵繳轉劃撥費用),所有不足一股之畸零股,

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

(六) 本次減資換發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七) 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1)減資股票最後交易日:民國115年10月15日。

(2)減資股票停止在交易市場買賣期間:民國115年10月15日起至

115年10月23日。

(3)減資股票最後過戶日期:115年10月18日(因最後過戶日適逢星期例假日

,故現場過戶提前至115年10月16日辦理)。

(4)減資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15年10月19日起至115年10月23日。

(5)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民國115年10月23日。

(6)發新股暨上市買賣日期:民國115年10月27日。

(7)自新股票上市買賣之日起原上市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買賣交割之標的。

(8)辦理過戶方式:凡持有股票尚未過戶者,因最後過戶日民國115年

10月18日適逢星期例假日,故現場過戶股東請提前於民國115年10月16日

(星期五)下午4時00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過戶手續。

郵寄以民國115年10月18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郵寄換發新股票

者,請採掛號郵寄,如發生郵遞失誤情形,請貴股東自行辦理股票掛失

手續。

(9)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八) 換發新股票之程序及手續:

(1)本公司已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保帳戶之股

東,務必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2)原已存放於證券商開設之保管劃撥帳戶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

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市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不需辦理任何手

續。

(九) 換發地點: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五段188號15樓,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國票

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電話:(02)2528-8988。

(十) 本作業計畫由本公司洽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申請核定後辦理之。

(十一) 為配合主管機關實際作業時程之更迭,依股東會之決議授權董事長得視實際

作業進度修訂預計之相關作業日程,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

法令規定辦理。

4.換發股票基準日:115/10/23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5/10/19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5/10/23

7.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本次減資換發新股採無實體方式發行,

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8.新股預計上市日:115/10/27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30,008,195股。

10.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100%

11.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減資基準日、減資換發基準日、減資換發股票作業或股本發生變

動致減資比例須調整暨其他相關事宜等,依股東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如因法令

修訂或主管機關核定需變更或修正,依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其他未盡事宜,

悉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注目焦點

推薦排行

點閱排行

你的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