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櫃:普達系統(6599)辦理初次上櫃現增新股,額度350萬股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辦理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10/21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3,5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35,000,000元(以面額計算)。
6.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俟本案向金管會委託之機構申報生效完成後,
授權董事長參酌市場狀況,並依相關證券法令與主辦證券承銷商共同議定。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525,0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2,975,000股。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本次現金增資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之15%計525,000股由員工認購外
,其餘2,975,000股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及本公司115年6月9日股東常會決議由原
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利,全數辦理上櫃前公開承銷,不受公司法第267條按照原有股份
比例儘先分認之規定限制。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1)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2)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分,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
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並採無實體發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增資案俟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擬授權董事長訂定繳款期間、增資基準日、
發放日等發行新股之相關事宜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所訂發行股數、發行價格、發行條件、募集金額、資金計畫
之用途、運用進度與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有關事項,如因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
核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因客觀環境等因素須調整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