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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財經:證交所決議6/13召開股東會,擬配現金及股票股利各3元並選舉董監事

財訊新聞   2025/04/29 07:14

依據:依公司法規定暨本公司114年4月22日董事會決議辦理。

公告事項:

一、開會時間:114年6月13日(星期五)下午1時30分。

二、開會地點:臺北市信義路5段1號台北國際會議中心4樓貴賓廳。

三、會議議程:

(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13年度營業及財務報告,報請公鑒。

2、本公司監察人查核報告,報請公鑒。

3、本公司113年度員工酬勞分配情形,報請公鑒。

(二)選舉事項:選舉第22屆董事9席、監察人2席(任期為114年7月1

日至117年6月30日)。

(三)承認事項:

1、本公司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謹提請承認。

2、本公司113年度盈餘分派案(每股配發現金股利3元及股票股

利3元),謹提請承認。

(四)討論事項:

為以部分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配發股東,並配合修正本公司章

程第八條條文,謹檢具盈餘轉增資方案及條文修正草案,提請

公決。

(五)臨時動議:

四、停止股票過戶日期:本公司股票自114年5月15日起至114年6月13

日股東常會終結之日止,依法停止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

辦理過戶手續者,務請自即日起至114年5月14日下午5時以前,親

臨或掛號郵寄(以114年5月14日最後過戶日之郵戳日期為憑)本

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臺北市中正

區重慶南路1段83號5樓,電話:02-66365566)辦理過戶手續。

五、受理股東提案公告:

(一)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1%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

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包含案由、說明及

標點符號在內)為限,提案內容超過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

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

論。

(二)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本公司將於114年5月2日

起至114年5月12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請有意

提案之股東務必於114年5月12日下午5時前,將書面提案寄達或

送達本公司秘書部,地址: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7號10樓,

電話:02-81013059(郵寄者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

函件』字樣,並以掛號函件寄送)。

(三)本公司將於寄發股東常會開會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

股東,並將合於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之議案列入股東常會議

程,載明於開會通知書,不再另行公告。

六、其他應公告事項:

(一)股東常會開會通知於開會20日前另函寄送各股東,屆時如未收

到者,請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電話:02-66365566)洽詢補發事宜。

(二)本次股東常會因有改選董事、監察人之選舉事項,不適用電子

方式行使表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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