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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櫃:溢泰實業(7818)董事會決議,114/6/27召開股東常會

財訊新聞   2025/03/06 07:53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4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05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6/27

3.股東會召開地點:屏東縣屏東市大洲里環東街3號(本公司會議廳)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 113年度營業報告。

(2.) 審計委員會審查113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 113年度董事及員工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4.) 113 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情形報告。

(5.) 訂定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

(6.) 訂定本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

(7.) 訂定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

(8.) 訂定本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 113年度營業報告及財務報表。

(2.) 113年度盈餘分配。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無。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4/29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6/27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辦理過戶手續:

 (一)辦理過戶日期時間:114年4月28日17時00分前(24小時制)

 (二)辦理過戶機構名稱: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地址: 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

        電話: 02-6636-5566

 (三)辦理過戶方式: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

請於民國114年4月28日17時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辦理過戶手續

,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4年4月28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

二、受理股東書面提案相關事項如下:

 (一)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

 (二)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14年4月14日起至民國114年4月24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

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14年4月24日17時前送達

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回覆是否列為議案結果。

(三)受理方式:書面方式: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

以掛號函件寄送。

  (四)受理處所:本公司

(地址:屏東縣屏東市大洲里環東街3號;電話:(08)7524736)

三、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30日前函送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

東戶號、戶名及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代理部洽詢(電話:02-6636-5566)。

四、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常會之

  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

  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洽

  詢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常會。(電話:02-6636-5566)。

持股滿一仟股以上之股東其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常會前三十日寄發各股東,屆時未

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身份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洽詢。

五、本次股東會股東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相關事項如下:

  (一)行使期間:自民國114年5月28日至114年6月24日止

  (二)電子投票平台:

    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網址:www.stockvote.com.tw

  (三)其他說明: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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