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A+

個股:豐達科(3004)申請延長現金增資募集期間至115/3/11獲金管會核准

財訊新聞   2025/11/19 13:51

公告本公司申請延長現金增資之募集期間業經金管會核准。

1.事實發生日:114/11/19

2.公司名稱:豐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114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8,000仟股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14年9月12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57231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鑒於近期國際經濟環境前景未明,致國內證券市場波動劇烈,為維護股東權益

及確保募資完成,向金管會申請展延資金募集期間三個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14年11月19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63941號函准予備查在案,募集期間延長至

115年3月11日。

6.因應措施:

為確保原股東及員工之權益,訂定補償方案如下。

一、適用對象:已繳款之員工及原股東

二、應退還股款之退還日期及方式

對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本公司將加計利息退還其所繳納

之股款,計算公式如下:

認購股款×【1+(自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之天數(註1))×1.725%(註2)/365】

註1:預計退款日暫訂為114年11月25日;應付款項將以郵寄支票方式或匯款方式支付。

退款日若有異動,將另行公告。

註2:利率係以台灣銀行114年11月10日台灣銀行公告一年至未滿二年定期儲蓄存款

牌告固定利率計算之。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公司及負責人承諾就員工、原股東可能主張其權利受損部分願負損害賠償之責。

(2)承諾書:

茲為本公司豐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114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申請暫停相關

作業並展延資金募集期間三個月,特立本承諾書如下:

立書人承諾就員工、原股東可能主張其權利受損部分願負損害賠償之責。

此 致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立書人(負責人):蔡豐賜

中華民國114年11月10日

注目焦點

推薦排行

點閱排行

你的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