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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股:萬達寵物(6968)董事會決議,115/6/3召開股東常會,擬全面改選董事

財訊新聞   2026/03/09 07:28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召開115年股東常會召集案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3/06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5/06/03

3.股東會召開地點: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50號(IEAT會議中心1樓演講廳)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14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書報告

(3):114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案報告

(4):114年度私募有價證券辦理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11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114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2):本公司辦理114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3):私募普通股及/或私募國內可轉換公司債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全面改選董事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事項

(1):解除董事競業之限制案

10.臨時動議: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5/04/05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5/06/03

13.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及第192條之1規定,

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15年3月27日起至115年4月7日止,

受理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東提名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

及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書面提案,並以一項議案及三百字為限,

凡有意提名或提案之股東,請於上述期間依規定辦理提案手續,

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以書面方式提出,以備董事會審查及回覆是否提名或列為議案。

受理方式:以掛號函件寄送,並於信件封面上加註

「萬達寵物事業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

受理提案處所:本公司財務處

(台北市中山區長安東路一段23號4樓之3),

電話:(02)2542-8800。

除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外,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應列為議案:

(一)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

(二)提案股東於公司依第一百六十五條第二項或第三項停止股票過戶時,

持股未達百分之一。

(三)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

(四)該議案超過三百字或有第一項但書提案超過一項之情事。

若股東提案係為敦促公司增進公共利益或善盡社會責任之建議,董事會仍得列入議案。

受理股東提名作業流程及決議標準:

(一)本次應選9名董事(含獨立董事3名),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

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名獨立董事,

凡有意提名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15年4月7日17時前送達且敘明

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並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董事(含獨立董事)

提名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二)提名股東及被提名人應檢附資料,請依照公司法及證券主管機關規定辦理。

(三)除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外,應將其列入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

1.提名股東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

2.提名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

3.提名人數超過應選名額。

4.提名股東未敘明被提名人姓名、學歷及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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