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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會:信實(6721)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額度上限為200萬股

財訊新聞   2026/03/10 07:20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3/09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擬發行普通股上限為2,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20,000,000元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每股實際發行價格俟本次現金增資案件呈報主管機關生效後,授權董

事長參酌市場狀況及依中華民國證券商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

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規定辦理。

如每股實際發行價格因市場變動而調整,致募集資金不足時,不足額部分則將以

自有資金或銀行借款支應。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之規定,保留增資發行新股之10%,

計2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10.公開銷售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本次增資發行股數之10%,

計200,000股辦理公開申購。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之80%,計1,600,000股,由原股東依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

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認購之。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

過戶日五日內自行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一整股認購。原股東及員工放

棄認購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分,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足。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轉投資子公司信實公寓公司。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案俟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訂定認股基準日、增

資基準日、股款繳納期間及辦理本次增資相關事宜。

(2)本次發行新股所訂之發行股數、發行條件、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暨其他

有關本次現金增資之事項,如經主管機關修正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因客觀環境而修

正者,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全權處理之。

(3)本次現金增資相關發行事宜,擬授權本公司董事長核可並代表本公司簽署一

切有關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契約、文件及辦理相關發行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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