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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會:元大期(6023)決議發行有擔保次順位普通公司債,上限60億元

財訊新聞   2026/03/11 14:53

元大期貨公告董事會決議通過發行有擔保次順位普通公司債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3/11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元大期貨股份有限公司

有擔保次順位普通公司債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是/否):否

4.發行總額:以新台幣陸拾億元整為上限,並視市場狀況一次或分次發行。

5.每張面額:新台幣壹佰萬元整。

6.發行價格:暫訂以面額發行。

7.發行期間:以不超過十年為原則。

8.發行利率:若採固定利率發行,票面利率以不超過年息3.5%為原則;

若採浮動利率發行,發行時利率以不超過年息3.5%為原則,

發行後則依據浮動利率公式決定。

9.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銀行保證。

10.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充實營運資金、強化財務結構、

提高調整後淨資本額比率。

11.承銷方式: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視實際狀況決定之。

12.公司債受託人: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視實際狀況決定之。

13.承銷或代銷機構: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視實際狀況決定之。

14.發行保證人: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視實際狀況決定之。

15.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視實際狀況決定之。

16.簽證機構:不適用。

17.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價格及轉換辦法:不適用。

18.賣回條件:不適用。

19.買回條件: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視實際狀況決定之。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2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22.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發行公司債於向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得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

中心申請為櫃檯買賣交易。

(2)本次公司債之發行條件等相關事宜,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依法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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