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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金融》對企業招手 港交所再祭兩上市改革

時報新聞   2026/03/15 13:43

【時報-台北電】香港交易所為吸引更多企業赴港上市,正計劃新一輪的上市機制改革。港交所最新公布的諮詢文件提到的主要措施,包括優化不同投票權企業上市規定、便利赴港第二上市等建議。此外,新規擬將保密提交上市申請的適用範圍擴大至所有新申請人。

 第一財經報導,港交所13日就一系列提升港股上市機制競爭力的建議諮詢市場意見,諮詢期至5月8日結束。

 港交所表示,此次為上市機制競爭力檢討的第一階段,旨在豐富香港上市公司的類型,為投資者提供更多選擇,並維持健全的投資者保障。本次改革建議,涵蓋同股不同權上市規定、便利海外上市發行人赴港上市、首次上市規定等三大核心方向展開,共提出十項具體調整措施。

 在同股不同權公司上市方面,港交所擬降低財務要求。A類標準市值門檻從400億港幣降至200億港幣,B類標準市值門檻從100億港幣降至60億港幣且收入門檻從10億港幣下調至6億港幣。

 在海外已上市公司赴香港第二上市方面,諮詢文件提出,海外公司在合資格交易所上市並且兩年內保持良好合規紀錄,赴香港第二上市的市值門檻由100億港幣降至60億港幣;同股不同權公司赴港第二上市,財務資格門檻降低至與主要上市門檻一致。

 專家分析,此次優化不同投票權上市規定,旨在吸引更多大陸新經濟企業赴港上市。在放寬赴港第二上市門檻方面,除向中概股招手,也有利於港交所成為東南亞發行人的亞洲上市中心。港交所統計資料顯示,不少東南亞公司選擇赴美而非香港上市。(新聞來源 : 工商時報一黃欣/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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