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產業》許家印一審被判無期徒刑 恒大集團判處罰金88.2億人民幣
時報新聞 2026/08/20 13:54

【時報-台北電】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20日上午對恒大集團、恒大地產集團與許家印進行一審公開宣判。其中對恒大集團數罪並罰,判處罰金88.2億元(人民幣,下同);對恒大地產判處罰金70億元,並對許家印數罪並罰,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持續對違法所得繼續追繳,不足部分責令退賠。
據央視引述法院判決,經審理查明,許家印是恒大集團的實際控制人,全面負責集團營運活動,管理、控制恒大地產及恒大財富、恒大南昌等多家企業,投資地產、物業、金融等領域。
而2016年至2021年間,恒大集團、恒大地產及許家印以持續性、大規模財務造假等手段,虛增資產、隱瞞負債,分別實施了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欺詐發行證券、違規披露重要資訊等犯罪行為。
另外恒大集團及許家印通過行賄取得金融機構控制權,違法套取信貸資金、保險資金,以及違法發放貸款、違法運用資金等犯罪。同時許家印還利用作為恒大地產董事長的職務便利,組織財務造假,以分紅名義侵佔公司財產。
法院認為,恒大集團與許家印的行為已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集資詐騙罪、違法發放貸款罪、欺詐發行證券罪、違規披露重要資訊罪、單位行賄罪;許家印還構成違法運用資金罪、職務侵佔罪;恒大地產另外構成欺詐發行證券罪,因此對恒大���團、許家印應依法數罪並罰。(旺報即時 吳泓勳)
